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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跟這本書特有緣
1. 我的作風是如非必要不會看字,不知怎的神推一把看了這本後被迷得死死,這是目前唯一看過的瓶邪本
2. 看的時候已經知道出過一二刷,以為無緣收藏了,現在竟然出三刷
3. 自從作者關了不老歌後失去他的聯絡,在網上嘗試翻他的微博,但不果,一天忽然心血來潮再次打開他的不老歌就看到三刷的消息,天注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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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同人本的收藏興趣很低,一來我是買了書也會在網上看的人,二來網上已經可以完全讀到同人本,所以為了內容而買書的可能性太低。三是同人本的封面設計總是太孩子氣,老是用漫畫風格把主角畫出來掛在封面,即使用近似人物掃描那種也不討我歡心,感覺是爛到不行的俗套言情小説。現在這樣簡簡單單的雖然沒有讓我特別喜歡,但更重要是它沒有讓我不喜歡!因為平時看到太多不喜歡,所以有一個沒有讓我不喜歡,已經是特別的存在。這樣簡單的多好,作者不用花太多心思設計封面,讀者拿着又不用遮遮掩掩,朋友看到還問我是不是看英文書呢,頓時高大帥氣起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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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好笑是那天午飯時候去拿書,拿到了急不及待拆來看,我人坐在轉椅,雙腿擱在紙箱上,朋友回來看到我在看書,頓時雙眼睜得老大,說:”發生什麼事!?你在看書!”看來我抗拒看字的形象已深入民心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好笑,就笑着說:“It is special.”他瞄到了封面又問:“你還要看英文書?是英文書嗎?”我就解釋這是簡體字書,雖然是我的Special,但不是什麼出名的作者,他只是在網上發佈文章為主balala。他翻開來看我也不怕,反正他是混血兒中文不好,大概看不出什麼異樣。這個是我的Special,因為我是拜倒在作者的文筆,他的節奏感太好了,能夠收放自如地敲我的小心肝。而且最迷人是他從小見大的說事方式,用很小的事情去展露角色很深沉的感情,看着有一種很靠近自己的感覺,因為那些都是平常事,是平凡人可以經歷的。還有作者是美感派,把感情寫得像詩,是感情像,不是文字像!詩詞歌賦可不適合我這種粗人。意外地這個作者的H寫得非常好,平常不怎麼看肉文,看這本第一次的時候也是把H跳過,後來真的太喜歡才把它重頭連H讀一遍。第二次看連H也把我迷倒,每次H都能寫出新鮮感,並非千篇一律。而且雖說是H,卻有種不是以表達性慾為主的感覺,更多是在看兩人打情罵悄及彼此對對方的激情,太美好了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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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書最愛這句,第一次看到的時候瞬間被美得心底都抖了,我覺得我對這本書的愛就是這樣。

當初看這本感受特別深的一個原因是
這個張起靈太像他了
不過現在回頭想想
也許那時候只是我想多了
就像我當年一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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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藍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